新春走基层夜灯下的球场:从“锈迹斑斑”到“喝彩声声”
新春走基层,笔端写民生。体坛报推出“新春走基层”专题报道,通过聚焦基层体育场景、挖掘鲜活人物故事,展现体育在新春里的民生价值、共富力量与文化内涵。
“好球!”傍晚时分,长兴县雉城街道水木花都社区的篮球场上,喝彩声此起彼伏。灯光下,年轻人们汗水飞洒,篮球击地的声音充满活力;几步之遥的羽毛球场,白色的羽球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而在崭新的健身路径区,老人们一边活动筋骨,一边照看着在扭腰器上嬉戏的孙辈,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这个建成近20年的大型小区,如今正享受着“家门口”运动带来的火热新春气象。
然而,这番热闹祥和的场景,在半年前却还是另一番模样。作为2006年交付、拥有5000多户居民的超大小区,水木花都社区的健身设施曾是周边最齐全的。但经过近20年风吹日晒,当初由开发商配套的健身路径大多已锈迹斑斑、损坏严重。随着2017年开发商注销,这些“有主”却“无人管”的设施找不到人来维修。社区书记朱慧告诉记者,苦于没有明确规定,究竟该找谁来维修、更换,成了一道难题。
这并不是个例,对此,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底审议通过《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省首部聚焦群众家门口“健身自由”的“小快灵”立法,这部法规为破解“全民健身热”与“设施管理难”的矛盾提供了法治遵循。
朱慧说:“有了依据之后,我们召集了业主大会,业委会用经营性收入对体育设施进行更换、维护,日常由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朱慧透露,健身路径总共花费了约2万元,另外还对篮球场进行了翻新,体育部门也给予了配套资金。现在,小区居民对于这个翻新后的体育场地赞不绝口。业主陈先生说:“离家近,还免费,所以我有空都会带着孩子来动一动。”
家住德清县龙山村的村民小王,平时酷爱打球。提起家门口几年来的变化,他一脸兴奋地说:“做梦都没想到,高架桥下的‘犄角旮旯’还能变成灯光球场,不仅环境变好了,打球也不用往外赶了,太方便了。”
首先,关于“谁来管”,法规分清了设施的“公私”属性再精准施策。对于向公众开放的行政村(社区)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综合考虑“谁出资”“谁受益”等因素,提出了由管理单位确定的基本规则。对于主要服务于业主的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明确了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作为管理单位的不同情况。
其次,关于“管什么”,法规详细列举了管理单位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定期维护设施、劝阻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职责。最后,关于“谁监督”,法规要求建立全市层面的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日常管理情况检查制度,并对相关部门定期巡查抽查、乡镇街道常态化检查作出规定。
